推荐人才奖励规定
公司新闻
201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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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才奖励规定
 
一、对经公司内部员工推荐而来公司应聘焊接工、综合钳工、车床工、钣金工、营销业务员、网络营销员、电子产品的组装和调试、机械和电子产品的质检及一般管理人员的,经面试、测试后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且有效工作时间30天以上、业务员及网络营销员有了第一笔订单的,每录用一名新员工奖励推荐人200元。
二、对经公司内部员工推荐而来公司应聘机械及电子产品设计和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的,经面试、测试后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且有效工作时间30天以上的,每录用一名新员工奖励推荐人500元。
三、公司内部员工推荐人才,须到人力资源部登记;需要奖励的,由人力资源部出具证明,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兑现。
四、本规定自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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